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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洽富】氣冷麻油雞(3入)

商品編號: B0004

$1,200

數量:
取貨方式:
離島地區不配送
付款方式:
信用卡一次付清 / ATM轉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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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規格:
1.商品名稱:麻油雞湯(雞腿切塊)
2.重量/容量:1200g(固形物375g)/盒
3.產地:台灣
4.保存方式 : 冷凍
5.內容物:水、雞腿肉、米酒、麻油、薑片、紅棗、枸杞、鹽、糖
6.以消費者收受日算起,至少距有效日期前?日以上:91
7.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B-154105749-00000-4
8.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130209AKP0000434

鑑賞期須知:
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一、 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
商品鑑賞期
1. 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吳寶春麥方店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!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2.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
3.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七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4.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。
5.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。

退換貨Q&A
Q:我買錯東西了!可以退換貨嗎?
A:食品類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(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), 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因此不受理商品退貨,請確認商品是您需要的商品再進行下單,訂購時請同意此條款後做訂購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

Q:如何辦理退貨?
A: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退換貨
1. 因我司作業程序錯誤,而導致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2. 單一產品包裝內之配件、贈品不齊。
3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
Q:我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破損要怎麼辦?
A:若您收到商品後發現有損傷、撞傷,可能是因宅配過程中的碰撞或是擠壓。要麻煩您一經發現問題,請於收貨24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來電告知,我們將請宅配公司前往收回,並且幫我們拍照保存(請清楚拍攝商品破損、有問題的地方至少2~3張)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,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

*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
1. 商品簽收超過七天。
2. 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期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3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4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。
1.商品名稱:麻油雞湯(雞腿切塊)
2.重量/容量:1200g(固形物375g)/盒
3.產地:台灣
4.保存方式 : 冷凍
5.內容物:水、雞腿肉、米酒、麻油、薑片、紅棗、枸杞、鹽、糖
6.以消費者收受日算起,至少距有效日期前?日以上:91
7.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B-154105749-00000-4
8.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130209AKP0000434
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一、 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
商品鑑賞期
1. 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吳寶春麥方店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!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2.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
3.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七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4.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。
5.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。

退換貨Q&A
Q:我買錯東西了!可以退換貨嗎?
A:食品類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(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), 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因此不受理商品退貨,請確認商品是您需要的商品再進行下單,訂購時請同意此條款後做訂購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

Q:如何辦理退貨?
A: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退換貨
1. 因我司作業程序錯誤,而導致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2. 單一產品包裝內之配件、贈品不齊。
3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
Q:我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破損要怎麼辦?
A:若您收到商品後發現有損傷、撞傷,可能是因宅配過程中的碰撞或是擠壓。要麻煩您一經發現問題,請於收貨24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來電告知,我們將請宅配公司前往收回,並且幫我們拍照保存(請清楚拍攝商品破損、有問題的地方至少2~3張)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,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

*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
1. 商品簽收超過七天。
2. 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期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3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4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。